1、再婚并有子女后能否减轻抚养费的负担
再婚有孩子是不是能减少抚养费具体跟实质状况而定。假如支付抚养费明显超越其负担能力的,可以申请减免抚养费。再婚,其经济情况、负担能力并没发生其他改变,假如其收入情况与离婚时相比也有所增加,在这样的情况下需要减少抚养费缺少事实及法律依据,没办法得到支持。爸爸妈妈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应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虽然夫妻对一同所有些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但夫或妻也有合理处分个人收入的权利,不可以因未与现任配偶达成一致建议即认定支付的抚养费是侵犯夫妻一同财产权,除非一方支付的抚养费明显超越其负担能力或者有转移夫妻一同财产的行为。
2、孩子抚养费的承担标准有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你,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依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质需要。
2.爸爸妈妈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质生活质量。
依据司法讲解,夫妻双方协议离结婚以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率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率可适合提升,但一般不能超越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率确定。
3.有特殊状况的,可适合提升或减少上述比率。
3、离婚子女抚养费支付方法有什么规定
1.一次性支付。假如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孩子到成年之前的全部抚养费。
2.按期支付。至于这个支付的期限可以是按月、按年、按季度支付,具体如何支付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者可由法院判决。
3.以物折抵。假如支付方没支付能力的,可以用物品来抵扣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结婚以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成本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没有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爸爸妈妈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