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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www.diusong.com 2024-09-02 婚姻家庭

1、感情不和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长期家庭暴力情形;

3、有丢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

4、夫妻双方由于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

5、其他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一同债务应当一同偿还。一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些,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感情不和起诉离婚都需要提供什么

在处置离婚诉讼案时,需要提供以下几种重点性的证据材料:

第一是可以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有关证据,比如,婚姻登记证书、本人的身份证件与户口簿、儿女的出生证明等等。

第二,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也是必不可少的,譬如,分居协议、社区的强制戒毒记录、伤情鉴别报告等等。

最后,还需提供与离婚案件有关的其他证据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长期家庭暴力情形;

3、有丢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

4、夫妻双方由于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

5、其他的情形。

Tags: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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