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签订后财产能否重新分割
可以。
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需要重新分割财产:
1、当事人假如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方法,与他们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在协议离结婚以后1年内可以申请法院变更或撤销。
2、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一同财产,离结婚以后自发现起2年内请求法院第三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些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离婚协议签字冷静期有法律保护吗
在离婚冷静期之内,离婚协议并未产生效力。根据国内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自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接收到对离婚登记之请求之日起的第三十个自然日开始计算的时间段内,如有任意一方当事人持反对态度且不愿进行离婚程序,则可随时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注册申请。经过这三十天期限的考验之后,双方当事人需于30日内亲自前赴婚姻登记机关参加离婚证的发放过程。并且,仅当满足上述条件、获得离婚证之后,离婚协议方可正式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协议第一应打造在解除夫妻关系的基础之上;从本质上来讲,此份协议可以被解析为主体条约中需要双方在离婚成功之后才能正式生效的附带条件性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按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可以。
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需要重新分割财产:
1、当事人假如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方法,与他们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在协议离结婚以后1年内可以申请法院变更或撤销。
2、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一同财产,离结婚以后自发现起2年内请求法院第三分割。